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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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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意见,《纲要草案》修改57处,“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后,新增“推广电子发票”,同时增加的还有“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等。
此外,根据证监会的意见,《纲要草案》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
删除“建立保险费补偿机制”
此前,对于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纲要草案》提出了多项措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等。
对于上述措施,根据证监会意见,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措施,其他保留。
“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中曾明确,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要强化金融支持,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建立保险费补偿机制。根据人大代表的意见,“建立保险费补偿机制”的表述也被删除。
删除“战略新兴板”是给予更大改革空间
昨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并不代表不能推出战略新兴产业板。监管层有意识地删除“战略新兴板”,并不等于废掉原有的计划,而是给予它更大更富有弹性的改革空间,可缓可急。
“战略新兴板的推出不会是单兵突进,需要待注册制改革落地,证券法修订、上市规则修订等必要工作完成,同时,监管层还会考虑创业板、新三板等板块的改革创新,并考虑它们的平衡和联动。”昨日,某券商高层人士透露。
对于定位“具备创新性的新兴企业”的战略新兴板,此前曾被视作创业板的劲敌。不过,和创业板最大的不同在于,战略新兴板淡化盈利要求,主要关注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有利于吸引中概股回归A股,同时,也有利于国内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
民生证券研报估算,目前市场上有意愿且符合标准的企业保守约380家。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战略新兴板与创业板定位区别不是特别明显,删除之后,创业板可以更好地改革与发展。同时,主板做大做强、二板创新竞争、三板孵化培育,应该成为中国股市的基本分层结构。这对于创业板构成重大利好,对新三板的“创新层”也将构成利好。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