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星海:期货法立法工作正在进行

  2019-03-08 本文章360阅读

3月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赴政协经济界别委员驻地旁听联组会议。方星海在会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期货法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要把这项工作抓好。

我国期货市场法治建设相对于市场发展有些滞后,期货法的出台一直是业界关注的一件大事。当前,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以及期货行业创新业务的深入推进,市场呼唤期货法的声音更加强烈。

方正中期期货总裁许丹良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期货市场建立之初,期货法立法工作就在着手推动,但至今仍未推出。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期货市场与实体经济对接最为紧密,‘保险+期货’试点连续3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说明了期货市场能够为国家产业、为国民经济保驾护航发挥积极作用。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日趋成熟、功能进一步发挥的情况下,市场迫切需要期货法。”许丹良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以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为核心,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的自律管理规则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制度规范体系。然而,市场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

“从监管的角度看,期货法尽快出台很有必要。从期货行业整体发展看,期货法推出对于提升期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有重要意义。”许丹良表示,希望期货法能够对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通过立法能够为期货市场的发展指明方向。

许丹良还建议,期货法应研究改变期货公司需借道境外分支机构的模式,允许境内期货公司获得直接代理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把服务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工作直接交由境内期货公司来做。

在北京工商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院院长胡俞越看来,虽然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加快,但很多境外投资者对参与境内期货市场还处于观望状态,跨境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也受到不少限制,这就需要一部期货法为期货市场国际化保驾护航。在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持续加快的背景下,期货法立法“宜早不宜迟,宜粗不宜细”,应该“多一点惯例,少一点特色”,要做到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

当日,方星海还表示,放开股指期货的相关措施正在研究,“相关措施今年应该能出来”。

在许丹良看来,股指期货是二级市场上一个非常好的风险对冲工具,未来随着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二级市场投资,市场需要一个功能完备的股指期货市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在我国,风险防范机制相对缺乏,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正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胡俞越认为,股指期货应尽快恢复常态化交易。

银河期货研究所也认为,在当前相对积极的市场环境中,进一步放开股指期货交易限制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市场流动性提升,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和作用。

胡俞越认为,今年以来我国股市迎来一轮上涨行情,相应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市场不仅要防范系统性风险,也要防范波动率风险。“股指期货能够防范系统性风险,股指期权防范的则是波动率风险。”胡俞越认为,“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的标志并不是股指期货交易本身的松绑,而是未来股指期权的正式推出。”

责任编辑:马宁

记者:杨美

稿件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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