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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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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基金业协会5月13日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倡议书》以来,截至5月15日17时,48小时已收到922家机构自愿签署回执,目前回执还在迅速增长中。
据了解,该倡议是中基协携手早期投资专委会、创业投资基金专委会、私募股权及并购投资基金专委会、母基金专委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委会共同发布。目前,已有5家协会早期投资专委会成员、13家创业投资基金专委会成员、14家私募股权及并购投资基金专委会成员、12家母基金专委会、21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委会成员签署倡议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倡议书》强调,投资者的信任是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投资者利益永远优先是基金行业遵守的首要原则。协会秉承勤勉尽责之心、互助共进之责,号召广大私募基金行业同仁共同践行以下倡议:我们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私募基金一切运作行为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我们忠实履行对投资者的忠诚义务和专业义务,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标准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与义务,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者。投资是一场长走,积跬步、至千里,不易其志。我们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热情真诚的态度尊重每一位投资者、服务每一位投资者,与投资者共赢,为祖国奉献力量。
从已签署的私募名单来看,近千家的名单中涵盖多家业绩、规模居前的私募基金。此外,19家已备案的外资私募也在首批签署名单之列。
5月15日,证监会专门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启动仪式上表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让他们能够获取公平的交易机会,得到公正的对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要主动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客户分类和动态评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要主动承担知识普及、风险提示和信息咨询等投教义务,依法依规及时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责任编辑:李靖琴
记者:曲德辉
稿件来源:期货日报